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 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 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 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 之 。”公曰:“勿 !寡人闻命矣。”